小务瞪我瞪了半天,然后给了我一个鄙视的手势,扭头走掉了。小务走后,我也走了,我回到宿舍,马不停蹄赶写了篇小说,再马不蹄投了出去。一周后的校报上,小务就变成了一个文学形象出现在了大家的视野里。这当然要归功于我,是我让小务得到了重生,让他有了第二春。我再跟他搭讪,他就有了回应,且对我已是刮目相看。
我说:你的球打得真的不错,交个朋友吧。
他说:荣幸之至,你的小说写得也不错。
我说:我叫吴盐。
他说:我是小务。
我和小务成了朋友。关于朋友的定义,我和小务曾深入讨论过。以小务的说法,朋友就是用来出卖的。他给我列举了很多相关的事例,李世民做皇帝之后怎么对待以前的兄弟的,朱无章做皇帝之后如何对待以前的兄弟的,等等。我笑着将小务一一否定。古人是古人,今人是今人,古人不是今人,今人也不是古人。还有,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衣服可常换,手足失却无之类。结果小务说了一句话,再全盘把我否定掉。
小务说:注意,我说的是朋友,而你说的兄弟。
谁都明白,朋友不等同于兄弟。可是朋友大多数情况下都是指兄弟呀。这话我忍住没说。
关于我的退学,还有一点需要补充。当时同一天退学的,不光有我,还有小务。我说过,小务比我高一届,他的成绩并不怎么样。这也就是说,我们两人志同道合,都不怎么喜欢埋头读书,却都喜欢琢磨和钻研。我钻研的是如何才能发明一把万能钥匙打开学校图书室的后门然后将那几十万册藏书据为己有,小务钻研的是,自己暗恋已久的校花到底怎么才能接受自己恬不知耻死缠烂打的求爱。
我过十八岁生日那天,我和小务在谭鱼头喝了个酩酊大醉,因为那个时候我们双双离开了校园,过着一种无业游民才过的无所事事的日子。席间,我们相谈甚欢。我问小务:你说我是个男人吗?小务说:原来不是,以后就是了。我若有所思说:我知道了。小务说:校花跟我,有戏吗?我说:有钱就有戏,没钱就没戏,人生就如戏。
小务为我的回答(主要针对“人生就如戏”这句)感动得鼓了掌。然后就倒地不起了。我扯起小务,搭了车四处游荡,路过状元桥的时候被几个穷流氓给劫了。他们晃着寒光闪闪的刺刀,拦下我们的车,司机吓得屁滚尿流落荒而逃。与此同时,我和小务也吓得酒醒了大半,可我们毫无招架之力,只能任打任骂,束手就擒,此外毫无办法。穷流氓们先将我们臭揍了一顿,揍累了抢光我们身上所有的钱,他们还仔细数了数,一共是十二块八毛钱,还不够付车费的。他们很扫兴,再次把我俩臭揍了一顿,另外化怒气为尿水撒在我俩身上,说:以后不要让我看见你们,见一次打一次,见一次撒一次。
穷流氓们扬武扬威走了后,我才发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我之前所自诩的聪明和智慧,在和敌人交锋的过程中,完全没有派上用场。我不禁为自己感到脸红,我怀疑自己根本就不是个能出息的人。状元桥事件完了后,我和小务做出了个重要决定:闯天下。托辞是:好男儿志在四方,县城太小,容不下我们的勃勃雄心,我们应当出去闯一闯;麒麟岂是池中物,一遇天雨便化龙。我们都是龙,我们是在天上飞的,不能老在地上走啊。
我们决定去深圳。
深圳在我们的想象中是个大都市——它本来就是个大都市——我们打算在这里成就梦想,造就人生。为此,我们纷纷放弃了现有的梦想,我的小说,他的校花。并且我们做好了充分的准备。我们瞒着所有的人,他所认识的,我所认识的,不想引起他们的注意。而事实上没人把我们俩当一回事儿。然后小务偷光了家里能偷到的钱,我也偷光了父亲能偷到的钱,我们买了很多吃的喝的穿的用的,雄赳赳气昂昂上了路。
上路之前,我们有些不自信,还专门跑去老古街请阴阳先生算了一卦,先生查问了我们的生辰八字,然后又让我们抽了签。我们做这一切,老先生要收一百块钱才肯告诉我们所谓的天机。我砍了半天价,最后以九十八块五成交。收着了钱的阴阳先生却只对我们说了两个字的迷底:南下。我们问了很多人,他们说南方的城市很多,最值得去创业的还是深圳。创业两个字,我们听出了一种沉重的使命感,觉得不成功便成仁,不混出个人样来,决不回来。要么衣锦还乡,要么客死他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