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沌理论认为在混沌系统中,初始条件的十分微小的变化经过不断放大,对其未来状态会造成极其巨大的差别。洛伦兹1964年在华盛顿的美国科学促进会的一次演讲中提出:一只巴西的蝴蝶扇动翅膀,有可能会在美国德克萨斯引起一场龙卷风,于是“蝴蝶效应”诞生了。金成对这个理论的理解是:人的倒霉往往是从一件事引起的,然后引起连锁反应,倒霉到最后就变成了“摔仰天跤,可以摔破鼻子”。
金成的膝盖又受伤了,他不知道要多久才好得了,因为这次父母听说又是打篮球弄得,所以拒绝带他去看医生,说是给他个教训,高考完了之后再去医院,实际上用脚趾都可以想到,父母是怕浪费了他学习的时间,一切为高考嘛!
何菲因祸得福,她去了日本,那个开车撞伤她的人,是一所日本大学漫画系的教授,他很欣赏何菲的漫画天赋,于是向那所大学推荐,直接保送过去了,她的记忆仍没有恢复,但是不管恢复不恢复,他们是永远不会有什么戏了!
“中午请我吃饭怎么样?”这天上午,申晨到金成面前说,
“今天?”金成疑惑的问道,他又看了看手机,确认了一下,今天正是,2月14号,情人节,
“是呀!就今天没错,”申晨说着微笑着点了点头,金成明白了,他看了看她,发现她的眼睛像湖里的水,金成现在需要做的就是说“好的”,然后中午吃饭的时候,说出那三个字,他们以后就成为情侣了!
但是没有,不是因为金成放不下何菲,而是那高考。大概在校时间不会超过4个月了吧!恋爱4个月后会是什么呢?升华,分别?谁都不会知道,金成不知为何一下子会有这些远见,这难道就是成熟吗?fuck it!
晚自习时,停电了,这应该是上天在情人节赐给学校情侣的最好礼物了吧!
在楼道的黑暗中,金成闻到了熟悉的淡淡的香水味,转身发现了后面的申晨,金成刚想说点什么时,申晨轻轻拉住了他的右手,他顿时感到紧张中带着些幸福的滋味,这是恋爱的感觉吗?
是什么让金成放开了那只手?
是什么破坏了那段纯洁的爱?
是什么让往事变成一段遗憾?
“好好考一个大学吧!我不想拖累你,呵呵!大学里学舞蹈的帅哥很多的,”金成理了理自己的头发,勉强的挤出笑容,说完这话,他开始恨自己了,恨自己太事故,太现实,太不浪漫!
“你是体育生啊,我们可以考同一个学校,分数不会很高的”
“我父母不会同意我去学体育的,还有我的膝盖,从明天起,篮球队就没有一个叫金成的人了!,我真的前途渺茫了,”金成一边说着一边独自往前走,学校的修理工这次修电的办事效率特高,比他们的老师强多了,这直接把上天送给情侣们的礼物变成了一个玩笑,来电了,大家都被赶回教室,金成回头看了看还站在原地的申晨,她头顶的灯亮了,照的她如同公主般美丽,可惜金成不是王子。
“回去上课吧!”金成说完走下了楼梯,他当然不会回教室了。
金成走在大街上,同行的还有落逍和小雪,路边的音像店播着王力宏的《forever love》,
“forever love,forever love
我只想用我这一辈子去爱你
从今以后你会是所有幸福的理由“
这首歌曲加上周围情人节所特有的情景,更加使金成显得与这一切格格不入,落逍对金成使了个眼色,金成马上加快了步伐故意走到他们前面很多,
“小雪,我爱你,”由于当时是顺风,所以金成可以清楚的听见落逍的声音,
“不,对不起,落逍哥哥,我不会爱任何人的,我心里只有恨,我只是把你当作我的亲人,最亲的人,还有金成哥哥”小雪这样说了一句,每个字大概都刺在落逍心上,形成难以愈合的伤,
……
那晚路过一家大酒店时,金成无意中瞥见了沫着浓妆,打扮的格外美丽的苏文,她的身边是曾今见过的那个老板,苏文没有发现金成,老板搂着苏文的小腰,上了一辆小轿车,金成的忽然感觉自己嗅到了一种气味,名叫:离别!
这天正在上课,金成趴在课桌上,做了个梦。
山脚下,有很多骨瘦如柴,面色如灰的人,人群中有一大团篝火,烟花在天上愤怒的嘶吼着,美丽,耀眼,但人群确是死一般的沉寂,每个人都在干自己的事,落逍手里拿着烟花,他对着小雪微笑,小雪也回了一个,这笑显得那么的弱不禁风,那么的凄凉,虽然很清澈,明亮。金成很想笑,却发现面部肌肉没有知觉,不听指挥。
……
篝火更加大了,人群中有了些声音,但仍然透着冷漠,篝火边躺着落逍和小雪的尸体,就是因为他们还有笑容,所以要被烧死。人们拿着刀和叉,享用着他们的尸体,。这里面有校长,地中海,陈特,小明,小明的脑袋看上去很模糊,感觉没有了脸,因为五官根本没在他的脸上显出来。
尸体被分的飞快,只剩下两个头,他们的眼睛仍然明亮,绝对比周围活着的人亮多了。
金成想制止,却使不出劲来,好像被什么东西束缚了一般,他猛地一用力……
梦醒了,金成发现自己在课堂上站了起来,讲课的老师昏昏欲睡的看了金成一眼,骨瘦如柴,面色如灰的同学们也没什么太大的反应,金成一边寻思着自己到底醒了没有,一边坐了下来,在掐了自己好几下确认回到了现实后,他觉得教室里一切都带着一层灰色,也许它本质就是灰色的吧!
“申晨退出舞蹈班了,难道不想上大学了吗,”课后几个同学面无表情的讨论着,说这话的口气好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一样随意,一样满不在乎。
“谁知道呢!先把自己管好再说吧!”说这话的同学金成有印象,不过以前的他体型要好一些,那时他还会在金成面前秀二头肌和腹肌,如今手臂消瘦了,肚子却长出来了,大概是长期坐板凳缺乏锻炼的原因吧!,他向四周望去,发现很多人不一样了,并且他们在自己的梦里出现过,他有种梦境和现实模糊,天堂和地狱混沌的感觉。
金成很想找申晨谈谈,毕竟高考不是闹着玩的,但转念一想,自己完全没有道理跟她讲,即使没有特长生,申晨的成绩在班上也算是不错的了,而自己即使是体育生也不是那么容易上好大学的,他现在找她有种皇帝不急太监急的意味。
然而金成永远不会知道的是,他初中时班上有个喜欢他的女孩子,她的成绩不好,坐在倒数第二排,天天在后面盯着他看,后来高中金成花钱上了重点,她为了能看见金成也花钱去了那里,为了能大学也在一起,她拼命学习,而且从来没学过跳舞的她学会了跳舞,还弄了个艺术生的资格,她的座位由曾今的最后一排,变成了第一排,可金成的地位却如江河日下,慢慢沦落到了后排,他们就这样两次错开了,她消沉了一段时间,直到金成进了篮球队,说要弄个体育生,并且位子换到了一起,她常常唱歌或是问金成一些奇怪的问题就是为了让金成清醒一些,然后上课听讲。很明显,她是申晨。
当然了,金成更加不会知道,远在日本的何菲记起了自己,如今正是三月,樱花盛开的季节,何菲在日本东京的北海道看“二十间道路”上的樱花,那是日本最长的樱花之路,有一万多种。樱花落地时像是落泪般,至少何菲是这么认为的,她虽然很悲伤却也知道,结局是改变不了的了,她是个理智的人,聪明的人,而且金成就是因为她的这些优点才喜欢她的,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她想。
“苏文被分配到北京那边工作去了,你看人家多厉害,2008北京奥运会呀!这机会多难得呀!”母亲对金成说
“分到北京,是他们公司分配过去的吗?”金成问了一句,得到的答案是他意料之中的却又不希望是的
答案
“那当然了,要不你还以为机会是天上掉下来的呀!人家肯定工作努力呀,所以他们老板赏识她……”
金成没听完话关门回房了,打开mp3堵住耳朵,大概这时父母正在外面骂他吧!
几天后苏文去了北京,父母因为她没有来道别只打了个电话,而在饭桌上议论她不懂事。苏文实际上跟金成见过面,到过别,她也隐约的说了一点金成早就想象出来的一些内幕,苏文仍然笑着说“不用安慰了”,并说出了一句让金成很触动的话“艺术生是我当年自己选的路,自己选的路跪着也要走完,”,这句话让金成寻思着自己的那个梦想!
离别还在继续,没有一点想停歇的意思。
春暖花开,一切那么美好,给人一种万物复苏的感觉,但前提是你必须要有感觉才行,可惜高三的学生是没有感觉的,不管你是属于那种整天埋头于题海的好学生,还是那些放弃高考或是被高考放弃的差生,好学生被书山题海弄得失去感觉,差生则被老师,家长,社会批评,漫骂,鄙视的没有了任何感觉,所以说我们应该当好学生嘛,因为身体上的创伤可以治疗,而心理上的伤就难以愈合了,好学生是身体受伤,而差生的伤更多是心理上,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如果不去当学生的话,这些问题不就都解决了吗?如果不来到这个世界,不就没有这么多矛盾吗?
金成摇了摇脑袋,最近总会有些奇怪的想法,哎!也许《老子》说的对,“智慧出,有大伪”我们应该“绝圣弃智”,因为智慧的代价确实是矛盾的。
想到这里,金成开始写这次4月调考的作文了,考语文是金成最喜欢的了,主要是因为作文,他可以畅所欲言,当然代价是零分,或者是接近零分,虽然有些作文金成写的还算不错,但是由于我国的这种XXXX的鬼制度,所以也只能感叹生不逢时了,想到了曾今自己的作文也常被老师当作范文读,可那时所谓的好作文前面都要加上“应试”两个字,如今想起来也就觉得格外的恶心了!
英雄的故事
他叫小明,是个真英雄,想当年他拳打南山敬老院,脚踢北海幼儿园,一米以下全放倒,他往太平间一跺脚“不服的给我站起来,”没有一人敢揣气的……
谁说英雄一定是独来独往,小明就是个例外,上到黑社会老大,下到丐帮帮主,哪一个不和他称兄道弟,他也很会学习,对上级领导就像乞丐对路人一样,对下级学生就像混混遇上良民。
谁说英雄一向视钱财如粪土,小明可不这样,能捞点就捞点——当然都是正当钱(因为查不出来嘛),所以他有房有车,名利双收,家长喜欢他,不管他们的孩子考上还是没考上,反正小明总是最棒的,他是新时代的富贵英雄。
谁说英雄非要眉清目绣又带着点冷酷,他就是长的极有创意,那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的牙齿和波浪形长期不洗的头发配合着他诡异的微笑,哇!看了他的长相,不管多丑的人都能找回自信,他这种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特别像英雄。
谁说英雄四海为家,小明就找了个老婆,而且才花了几亿,什么?你说他用金钱买爱情,无耻!NO NO NO,说这话就说明你没见过小明,长他那样花几亿买得到老婆吗?自古英雄才配美人,所以才会有芙蓉姐姐般的美人成为他的妻。
谁说英雄没文化,没素质,小明就是华师毕业的牛鄙人,他学的是化学,如今西装革履,事业有成,乡里话也变武汉话了,大家也都爱化学不死了。虽然他的恩师死前最后一句话是“徒儿,答应为师,不要告诉别人我教过你……
可是英雄也犟不过天,小明也挡不住死神,传说他不甚掉入垃圾桶,却怎么也爬不起来。当一个捡破烂的老头伸手拉起他时,他已经死了,老头惋惜的说,“城里人真浪费,不就丑了点吗,也不用把他扔了吧!”,显然这老头没文化,不认识英雄小明,不怪他。虽然从那以后,天下太平,四季如春,可我却高兴不起来,因为英雄死了,即使全世界的人为之开心,我也不高兴,因为我是——封建文化。
4月调考这些天,太阳仍然是从东边升起的,所以金成的成绩依然是稀烂,但这次关系到高考,专家说过,4月调考可以作为高考的参照,基本上不会高于这个分了,所以父母格外重视,结果发现金成的分数比武汉市的每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还要低,这一下子将父母打入了无尽的深渊中,于是他们在跟金成谈话中用到的最多的词有:
“别人家拿低保的孩子成绩都比你好……”
“你知不知道,我们花了多少……”
“你这个没出息的……”
“你干脆去死吧!……”
……
落逍决定了要跟小雪一起去瑞典,开始勤学英语,那次电话中他的一句“Good morning”让金成诧异了好半天,这应该算是个吉相吧!但是在这段注定悲伤的日子里,这么一丝吉相也只能把这段岁月衬托的更加凄凉!
落逍的父亲,被人暗杀了,这验证了一句电影里的话“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落逍继承了那一大笔遗嘱,可是他有那个命去用吗?
在金成记忆中他们三人被一群拿着砍刀的人围住,为首的要落逍说个什么密码,金成环顾四周希望能有警察,的确警察当时就在附近潜伏着,但是大概目的跟黑帮们的如出一辙,落逍掏出了抢,是把真枪,金成真希望现在就是小时候,周围的人就是当年那些小伙伴,他们正在玩战争游戏,落逍曾为他取名为:绝处逢生,落逍拿着假枪,他还是那么天真,小雪还是那么可爱,自己也是那么单纯,最重要的他们三人能赢得游戏,绝处逢生!
现实却是落逍一脸的冷酷,胜过从前,小雪临危不乱,脸色未改,她内心灰暗,什么都看得很淡了,只有金成还只是个涉世未深的毛头小子,一脸的恐惧,几声枪响,几人倒地后,落逍劫持了那个老大,传说中的人民警察像狼群一般冲了出来,放下武器,他们喊到,
“听着,我爸的财产你们谁也别想……”一声枪响,落逍倒地,
“快……跑,他们……不会放过你们的,你们……要绝处逢生”落逍用尽最后一丝力气说出了最后一句话,那绝处逢生4字仿佛有返老还童的奇妙作用,也许人生的尽头不是老去,而是年轻。
金成记不起自己和小雪是怎么在那么短时间跑出那么长的距离的。所以说并不是什么黄种人的身体素质差,而是没吃过亏,不肯吃亏,从古到今,不说外国人侵略了,就算是打内战,也是一打就屈服,完全没有那种韧劲,于是我国改朝换代格外频繁,历史上的王朝数不胜数,错综复杂,导致我们现在从小就被教育不要惹事生非,不要交损友,要谦让,于是那些坏一点的爱动的孩子成为了运动健将,可是因为不是最坏的,所以成不了气候,最坏的人成了黑帮人员一辈子脱不了身。
没人朝他们开枪,因为存折和密码在小雪那里。
……
落逍死了,几乎没有任何报道,应该说是没有真实报道吧!报纸上一块豆腐大小的地方写着在某某地方发现一具不明身份男尸,警方正在调查中。而那个地方就是落逍被击毙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