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那是我读大三那年的冬天,那天天气冷的简直可以让我无法忍受,与其坐在本来就空荡荡的教室里看老师激情澎湃的讲课还不如躲在温暖的被窝里,我常常很佩服学院里那几位老教授,即使他们只面对一个学生还是可以把一节课从头到尾的讲完,也不管讲台下的学生是走错教室还是睡糊涂了才来上课的。
当我正在很享受的跟周公他老人家下棋的时候,就听见宿管的大婶猛拍隔壁门的声音。赶快起来啦,检查卫生了。这群精力旺盛的中年妇女们就这样剥夺了我睡回笼觉的权利。
穿的象从动物园里跑出来的北极熊一样的我在校园里无奈的溜达,突然想到我还有向天那个免费的避风港。于是乐颠颠去小卖店买了瓶最最便宜的二锅头去找向天吃火锅。无论是我喝多了还是他喝高了,我都可以赖在那里不走。我真是智慧与美貌并重的人才呀,哈哈……
我下了车,拿出了我跑百米的最快速度冲向向天的公寓。
向天打开门,看见我说,候鸟你刚从南极考察回来吧。我说,你这不知百姓疾苦的少爷羔子,外面天寒地冻的,赶快给小娘来杯热巧克力。
看见向天已经整了一桌子好菜就差我的二锅头了。坐在软软的长毛地毯上,透过火锅里的热气色迷迷的看着对面的帅哥说,向天你真实太好了,我简直都要爱上你了。
向天喝了一口酒饶有兴致的问,我到底有什么好的。
我说,你人帅,身材又好,学历又高,家里有钱,最重要的是人又够仗义。
本来是想要拍马屁的,可是我好像一不小心拍到了马蹄子上了,他忧郁的叹气说,是这样吗?你的话让我想起一个人。
我在心里窃笑,看来好戏要开场了。
果然,向天开始旁若无人的讲起他纯情的小初恋。
她是我一个世伯的女儿,我们也算门当户对,所以父母不但没有干涉还尽量给我们单独在一起的机会。她叫烟儿,人如其名,纤弱优雅,象个水晶娃娃一样剔透。讲到这里向天露出一个温柔的杀死人的笑容。
在她18岁生日的那天晚上,她象只小鸟一样温顺的靠在我肩膀上小声说,爸爸帮我安排好了学校,一个月后我要去法国。在我出国前妈妈希望我们订婚。
当时的我好高兴,我笑着问她,你真的喜欢我吗?
她说当然。
我说那你喜欢我什么?
她说天哥哥长得英俊,我们家世又相配,我们是天生一对。
向天又灌了自己一杯,继续说,虽然这不是我最想要的答案,可是我想那时她还太小,不懂得什么叫喜欢什么是真正的爱,也许等她长大就明白了。
向天不再喝酒也不说话。我问后来呢?
后来,听说有一个很有名的服装设计师追求她,再后来,听说她们在法国举行了一个盛大的订婚仪式,浪漫极了,我想她应该很幸福吧。
有钱人家的少爷就是不一样,连失恋都好像韩剧一样,我在一边很崇拜的想。
向天把头靠在沙发上,鼻腔里传出均匀的呼吸声。我爬过去凑近他的脸,他的睫毛好长,鼻子也好挺,皮肤竟然比我还要细致,老天爷真是不公平。
我觉得头晕呼呼的,于是色担保天的用我油腻腻的嘴巴偷袭了他的侧脸说,谢谢你把你的爱床留给了我,那我就不客气了。其实我暗恋它已经很久了。说完便把主人丢在地上,独自享受他奢侈的大床了。
早上一觉醒来,发现向天已经不知去向,桌子上有一张便条和一把钥匙。
候鸟:
这把钥匙你收好,据说这个冬天会特别冷,你用得着。
因为向天的关系,那年的冬天变得没那么难熬了。
兄弟,作为对你慷慨的报答,我就在小说里给你一个没有遗憾的爱情。我打开Word写下了这样的故事大纲。
小天和烟儿青梅竹马,因为他们当时都太过年轻,对爱情和生活的看法都太过理想化和极端。终于因为无法容忍迁就彼此而分手,各自过着各自的生活。
十年后他们重新相遇,小天身边有了可爱的女朋友月月,而烟儿也有了体贴的未婚夫渝文。然而都已经长大两个人似乎都无法忘记彼此,他们就这样保持着介于好朋友和恋人之间的暧昧关系,直到渝文的求婚让小天清醒地意识到谁才是他的真爱。
虽然这个故事听起来满俗套的,不过我还是想要给他们一个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结局。
记得一个同为网络写手的网友跟我说过这样的话,写爱情故事就象是跟自己创造的角色在谈一场恋爱一样,只有那样才能找到那种比巧克力更甜蜜的感觉,小说要先感动自己才能够感动别人。
因为从来没有机会体会那样的感觉,所以我吃了各种口味的巧克力。后来我发现巧克力果然很甜蜜却不能让我感动,还有它吃多了是会流鼻血的。
手在键盘上停着,我突然觉得没办法写下去了。算了,关机睡觉吧。灵感这东西就象爱情一样可遇而不可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