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到自己的小窝,翻出淹没在衣服袜子堆里我唯一的奢侈品,我亲爱的14寸本本。开了机,我觉得今天特别有感觉,我的原则是灵感绝对不能浪费,所以今晚要通宵码字了。
我所为之服务的是一本恐怖文学杂志。所以我白天要面对来自全国各地各种各样的恐怖稿件。恶心的、荒唐的、悬疑的、变态的,有时候看了一天的稿件看到食堂的包子就想到里面包的可能是大师傅老婆小情人的肉,看到烤鸭就会想到几天休病假的老编可能被焚尸了,看到西红柿打卤面就会想到血肉模糊的内脏。我的神经衰弱就是在那个时候才有的。
晚上我会写我喜欢的故事,然后以D伯爵这个名字在网路上发表。
看看网络上泛滥的穿越,唐宋元明清甚至是外太空,女主角总是相貌平平却总能吸引一大批骨灰级帅哥为她们拼个你死我活,古代人的审美啊不敢恭维,弄得我都好想梦回唐朝,然后再拐一个傻帅傻帅的将军皇子什么的。后来我明白,小说的意义只是在于成全现实中永远无法找到的东西,人们就是喜欢它的不真实,灰姑娘与白马王子的故事人人都爱看,现代人很少会骑着白马玉树临风的出现了,所以就去古代借几个也无妨。
陆亚舟常常无良的嘲笑我没有爱情的女人偏偏要写爱情故事,他说如果我的故事有人看的话,就连母猪也会上树了。他要是知道我怎么解决这个问题他一定会有掐死我的冲动。
以他屡败屡战的恋爱经历,陆亚舟已经被我当成最佳男主角写过很多次了。每次想到这里我都忍不住要大笑几声。我真是个恶劣的女人。
陆亚舟在我的小说里总是以痴情种子的形象出现,他平时想出来的那些恶心至极的甜言蜜语和贱招一点也没有浪费的被我用在小说里面。
在大学的时候,他联合的整栋男生宿舍楼的人,按照提前设计好的位置开灯,在宿舍楼的墙上组成了一个大大的桃心,向一朵校花示爱。结果校花给个他一个甜甜的吻,然后羞答答的告诉他: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对不起。你晚了一步。说完就跟着一个开名跑的小白脸奔向他们幸福的小日子了。走向社会的陆亚舟发誓不再作绅士他要作流氓。随后他在跟一个小白领露骨的告白后换得一个热辣巴掌和小白领的一句变态后,他彻底怒了,抓着我的领子大喊道:你们女人到底喜欢什么样的啊。我也只能拍着他的肩膀无奈的说,兄弟,这种专业问题你还是找个女人问问吧 。
陆亚舟的恋爱故事真的够出好几本小说,只不过都没有美满的结局,我在小说里都尽量会让他心想事成,我作朋友的算是对得起他了。我其实是挺善良的。
而向天就不一样,追他的名媛趋之若骛,而他完全不放在心上。
因为向天的心里始终有一个遗憾。
那个故事我可是用了整整一瓶二锅头套出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