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都那么慌乱,也包括我……
至爱的女人离去了,我突然觉得自己的心被一块石头往下压,喘不上气来。回到父母身边,他们的呵护使我深深地愧疚。我很迷茫,我不知道为何而活着,整天无所事事地待在电脑前调戏着一个又一个的女人。五月八号我在成都,在和我女朋友一起生活,那时在电视上看到了一个纪录片,是一个老千回家探望父母的过程。就在那时,我有了采访他的欲望。这种欲望一直到五月十二日被突如其来的大地震掩盖,人们都搬到了大街上去住,过起了流离失所的日子。就在这天的前两天,女友回了老家看望父母,之后就撇下了我苟延残喘。五月二十日离开成都,五月二十二日回到老家秦皇岛后,沮丧、悲痛、懒散、低落……,在一段极短的时间内尽情放荡着自己的灵魂。通过网络我找到了那个老千——王老五,在QQ里和王老五聊天,宣泄着男人的无奈,尽力寻找着共鸣。猛然,我觉得写作还算一个支撑我生命的理由,于是我在二十四号踏上了去常州的列车,二十五号有了和王老五的真实接触。在三十一号我回到秦皇岛。我只有用写作宣泄我的苦闷,用写作麻痹我那脆弱的神经。在故事里,我是一个幽灵,注视着记录着他们那个小镇围绕王老五的一切。我只有慌乱地写作,写作着慌乱……
刘芳华是我们姚桥镇最漂亮的女人,王老五是我们镇臭名昭著的小赌鬼,令我们全镇男人嫉妒的是这个赌鬼偏偏有这个艳福,用他那摸扑克牌的手摸了她的乳房和屁股,同时,我们使他的臭名昭著升级为身败名裂。
四川的冬天是很难看到日头的,这就是蜀犬吠日这成语的由来。就在这块神奇的土地上演绎了一段像四川冬天般悲怆又灰暗的故事……
冬季。
四周是郁郁葱葱连绵的山脉,从山的空隙间降下了不小的雨,一条逶迤的柏油路通向看不到的远处,在这条路上,一个背着背包的青年在走着。这山,这雨,这路,甚至他自己好像都已经是虚无的,他麻木地前行着。这个青年就是王老五。
王老五本不姓王,他姓刘,更不叫王老五,现在别人也不和他叫王老五,也就是他自己和自己叫王老五。就是从这一刻他才和自己叫的王老五,因为他想成为一个钻石王老五。想成为钻石王老五的原因很复杂也很简单,主要是让他身后那些说他不务正业的乡亲们看看什么才是追求;让整天骂他二流子、赌鬼、没出息甚至为他哭天抹泪的父母看看什么叫出息,什么叫荣耀;让那说他有头脑却不用在正经地方的并且已经投入另一个男人怀抱的女人看看什么样的男人才叫真正的男人。他一边走着对自己说:你一定要做到。
钱这东西好,什么都能换来,主要就是尊重。不管她能不能换来爱情,起码能换来自己想要的女人。他是这么想的。所以,此时他对金钱充满了强烈的欲望。
我们全镇甚至全市的人都知道他是个老千,没有人再和他赌钱了。和他赌钱也是从来不让他摸牌,人家给翻,他只有瞪眼看的权利。靠运气赌钱不是他的强项,偏偏他这人又是个被倒霉催的人,仅有的两万块钱两天就输了个精光,连坐车的钱都没剩。
他不愿回到那个感觉沉闷的家,蹭了一段车,到起票的时候他告诉售票员说:
“大姐,我钱包落家了,忘带钱了。”
于是,那位大姐笑眯眯地把他请下了车。他下来才发现他的背包还在车上,在车后面奔跑着喊:
“包,我的包……”
他喊他的包,他的包就在他摔倒的时候从一个滑开的玻璃窗子里飞了出来。他爬起身,用手揉着摔疼的一条腿走了过去,弯腰捡起它,抡上后背,用手心抹了一下脸上的雨水,向汽车行驶的方向拐着一条腿走向那不知道的目的地。
我们姚桥镇在一条小河的一岸,岸边是一条两头不知道到哪里的柏油路,在路的那边就是用来装所有居民的房子,当然也装着全镇最漂亮的女人——刘芳华。每到天气好的时候,总有很多妇女和姑娘在岸边洗着衣服。王老五就是伴随着这条河这些女人长大的。
到王老五上中学的时候,他经常倚在一块大石头或一棵树上看着全镇最漂亮的女人洗衣服,看着她用胳膊擦去额头的汗水。每到这时候,他脑海里就有自己为她擦汗的情景像电影一样地播放起来,电影里还有她对他含情脉脉的情节。他还会在半天内从她家门前过九次,去的时候是脸朝前一直走,走过她家门前以后就是五步一回头。后来觉得脖子疼就干脆倒着走。有一次他被地上一块砖头跘倒了跌破了头,他母亲说他还小,还需要练习走路。他弟弟二强在一旁便吃吃笑了几声,然后傻呵呵地炫耀说:
“妈,我都好几天没跌倒了。”
王老五用力瞟了二强,威胁道:“你再笑!”
二强立即用手封住了嘴。
王老五的赌博是从八岁开始的,而他在八岁以前就用一块有香味的橡皮把刘芳华骗到了玉米地里,然后用一分钟拽下了她的裤子,用十五秒褪下了自己的裤子趴在了她身上,当他要求亲嘴的时候,刘芳华拒绝了,她说:
“不能亲嘴,那样会怀孕的。”
王老五一听立即打消了亲嘴的念头,知道如果她怀孕了就完蛋了,心里禁不住哆嗦了一下。王老五起身穿上裤子后,他对她说:
“我先走,我走了你再走。”
刘芳华点头表示理解。
这件事情后,王老五没有得逞后的快感,反而再也不敢和刘芳华在一起玩了。他有一种莫名的恐惧,好像是有和她在一起玩随时都要东窗事发,然后被人浸猪笼一样的感觉。
这种回避一直持续到一天清晨。这天醒来,王老五满脸发烫,心扑通扑通使劲跳。王老五知道这是什么原因,他在梦里又一次用一分钟拽下了刘芳华的裤子,然后用十五秒褪下了自己的裤子趴了上去。他用手纸擦了小腹上那从身体里喷射出的冰凉的液体,然后脱下裤衩塞到了褥子底下。王老五知道自己是男人了,他看看从窗户射进来的阳光,在阳光里有很多灰尘。他母亲的声音从外屋闯了进来:
“大强,快起来,吃饭了,都几点啦!多大啦?还赖床!”
是的,我是男人了,是男人就不能赖床。他很快地起了床,很男人地站到了镜子前,他看见自己的嘴上开始长胡子了。然后一直从上到下看到脚,期间还在自己身体中间的部分停留了十秒钟。刷牙洗脸,吃过饭,他走在街上,把脑袋抬得很高,并且不停地用眼睛带动着脑袋转来转去,寻找着妹妹。是男人了就应该是这个样子。王老五喂喂地追着妹妹喊着,呼唤着稚嫩的爱情。可妹妹们的回应大多数是俩字——流氓。他此刻充分体会到了做流氓的荣耀,手指往嘴里一插,吹起了幸福的口哨。
他对刘芳华从来不会那样,总是默默地在一个不被人注意的地方注视着她,欣赏着她不停地吹着泡泡糖的动作。他最喜欢她把吹的不大的泡泡吞回嘴里的样子,当然,他也不厌恶她把泡泡吹的很大,,然后爆裂粘到嘴脸上的样子。他还会注意小镇上的人说的关于她的好话坏话,说她好话的人在他心里就是好人,说她坏话的人在他心里就是坏人,他就会把一块砖头架在坏人家的门上,等他一开门砖头就准确地落下来,砸在他(她)的头上,或起个大包,或流出鲜红的血液染花他(她)的衣服。有一次他听到一个女人和母亲说:
“芳华那姑娘长的确实好看,可我总觉得那不是过日子的材料,说不准还是个祸水呢。”
于是,王老五就在一个夜晚点着了她家的柴垛,然后第三个跑去救火。他知道,第一个救火的容易被怀疑,那就离第一个远点;不去救火也是会被怀疑的。救火的时候他是最积极的其中一个,拎着水桶不停地跑来跑去让他觉得很累,那他也高兴。救灭了火,王老五闻着那灰烬的味道,看着满地狼藉,他大声说:
“妈的!终于灭了。”
他做了这事谁也不知道,就连刘芳华也不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