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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味书屋 / 现代文学 / 炳泰世传之游离在城市的边缘

炳泰世传之游离在城市的边缘

作者: 第六感官    下载自:小说阅读网  


  次日,我一大早的就起床,粗糙地洗漱完后,我便兴奋地拿起昨天发的工作服往卫生间冲。悦者忘乎所矣,竟连拖鞋也忘了穿。

  我,冠冕堂皇地踱出了卫生间,好像全世界都在我脚下,我是那么的志高气昂。我审视了自己一下,只是少了一块可以照到全身的大镜子了,不过卫生间里的那块小镜子勉强可以顶一下。

  于是我立刻摸索到放在桌上的眼镜,戴好后又“杀回阵地”。我恨不得站到舞蹈厅,四面皆是大镜子中,但我不希望是四面楚歌。我倒像个“毒鬼”未吸得一口鸦片,却见着了罂粟。一时心急如焚,咳!难道我不配当这衣服的主人吗?是的我的的确确长得不咋样,可难不成让我光着屁股走街串巷?我一时无语了。

  “沉默啊!沉默,不在沉默中暴发,就在沉默中死亡”。

  死亡,暴发——我宁可选择前者,国人的病根大概也跟我差不了多少,依我之见,有的更加病狂。可我也是国人,所以大不必担心有什么小怪见大怪了,或许我的思想还有些超前,但也实为逼真。

  这是时代的需要啊!它倒像《围城》里的围城,当然这个时代的围城与当时略有不同,当时的是:城外的人想冲进城内,城内的人像冲出城外:然而这个时代是:城外的人想冲进城内的所有人从不想冲出城外,因为少了它,他们便也活不成了,而我又是个正好还在城外,想冲进城里但又被挤出去的人。可怜了我这个“卖炭翁”了。

  悲哀,这是个民族的悲哀!

  这难看的模样,怎会出现在我的面前,这是否镜子的错?看到镜中我的丑态,自己的内心就犹如刀割,痛啊!我在想:现在网络上千奇百怪地图片琳琅满目,如果把我这等如此上镜的图片不经处理直接上传到网络上,然后标上:史前最丑态的图画,我想我的点击率一定可以上排行榜之首。

  一定是卫生间的灯光较差劲,所以把我最纯洁而又美丽的“心灵”无情地丑化了。

  我往镜子的这头重新观察镜子的那头,这烂镜子照到的是一个真实的我,原来我还是挺可怜的,为什么我就那么不配当个白领呢?为什么我根本就没有攀比之心,心里老是不平衡呢?这到底是为什么呢?难道还存在所谓的“阶级”吗?我有点不相信自己的想法,不是天天在宣传“人人平等”嘛,咋这些话都是用来坑人的呢。

  我觉得我自己穿插在那些正统白领王族中,完全就是树枝上的尺蠖,或者可以难听一点地说,是人间的魑魅。嗨!算了吧!这是命注定下来的,谁也改变不了的。

  我再次挺了挺胸膛,从头到尾重新赏鉴了一番。似乎经过眼膜的再次印记,我已对这种印象可以主观性地接受了,难怪有些比我更丑态之人,大伙也都没有恐惧与厌恶之心,原来大家都对此象习以为常了,只是第一眼一时难以接受罢了:这需要花一定量的光阴去熔化它,所以我也大可不必担心。

  罢了罢了,学点阿Q老前辈吧!老子长得那才叫没呢!什么俊男帅哥,都得管我一声“大哥”,兴许他们还会弯下腰,递上烟,不过好在我这人还不会抽烟,不然被他们这帮蠢货的诱惑下,我会欣然接受,那样也未免太损我的身价了吧!让他们都靠边站。

  阿Q老前辈啊!您可是我的精神食粮啊!您的精神养育了多少代像我这等儒子可教的徒子徒孙哪!您老真够伟大的,在这个时代的召唤下,您的精神可以永垂不朽了。

  我一下子有了前爽未有的感觉,这样超爽的感觉可以上天入地。我似乎有些娇气,恩!要注意收敛!免得落了阿Q死鬼的下场,这是时代不需要的。为了顺应这个大时代,某些人是不择手段的,而我不能完全效颦。

  撇开了“老花镜”,得到阿Q神祝,不要你这等“照妖镜”也如此。有没有照镜子,无所谓了。

  我出了卫生间,可随之的问题又上来了,不知这领带怎么打结,对我来说,只能算是扎而不能说成“系”这个高贵的词汇了,姑且先不要这破领带也无伤大雅,人长得“帅”穿什么就是什么。也许用这现代化的“标语”讲,我还没有落入俗套呢!个性的,没有什么不可以。

  此时我的心情无比的激动澎湃,真想参加时装秀,来个模特表演大赛。我一想,不如现在就走,去上班。可最要命的是我现在还没有皮鞋可穿,昨日忘了买了。对了,阳台上放着一双去年在地摊上买的阿迪达斯名鞋,当时是二十来块买的。到了阳台才知好货不便宜的硬道理,这鞋已有多处开胶而且又很破败。我最后还是选定穿拖鞋,实在一点。

  不过我到了商场时,还没开门,真是见鬼,我的原本美妙绝伦地“预定轨道”全让你们都搅和了。连商场旁边的小店也都关门大吉。这商场其实就是国贸商场它位于步行街中段。步行街人烟稀少,但街口的一些摩托车夫还是挺多的。

  我漫无目地的走了过去,兴许还有一些皮革店已经开门营业。

  这被搁浅的心情实在颇为难受。

  我的脚步是被托出去似的,很是颓废真悔恨自己眼睛过早张开,真想再回床铺上再大睡三百回合。我很困倦的行走,眼皮是死睁着的,稍有不慎便会闭合。

  偶尔会遇上街上走着零稀的行人,都是以老人居多,还有些小孩,这步行街只等晚上才够热闹,霓虹灯光闪耀四方,什么肯德基,麦当劳,运动服饰专卖店毫不热闹。其实这“热闹”就是“闹热”,把四面八方的臭虫汇聚在一起,不是以购物为主,以热闹为开怀,气氛而已。

  这时的景致与夜晚之景串联在一起是那么的不谐调,人们好似为这条“走路的街道”有个歇气的时机,待到夜晚时分就不约而同一齐来把它狂欢的溅踏。这也证明了一句话:热闹是大伙儿拼凑出的一场汇演。

  看来没有几家店铺是“人勤春来早”了,今早只得“吹着小号,打着锣鼓”的上班了。虽然是那么的不协调,但凑合凑合勉强一下吧!暂且放下“白领”头衔,不过早晚我是要进入“白领”王族的,急不得。

  伴随着脚步的推移,前面不远处有一位白发苍苍的老者,他身穿着白服,像是打着太极拳,手脚有些缓慢。

  我逐渐地靠近这位老者前,嫣然停下脚步。

  他看上去年纪已是不惑之年了,但他眼神折射出的是炯炯有神的光芒,手脚随着节奏,有控制地伸长与收缩。我可以准确地判断出这位老者打的太极很专业,太棒了惹得我心里直痒痒的,也想去讨教一招半式。他非常专注地练习,似乎视我于无形之中,所以我又不好意思去打扰他练习,便再忍一会儿观赏后,才忍痛的走了。

  看完老人打的太极,此时眼睛的困意已被遣散了。想我现在已经是步入白领层次了,社会地位有着明显地提高,精神面貌也可谓是焕然一新,以后我老了,儿孙满堂,看着他们,我也就可以向老者学习了,多么没妙地画面啊!儿孙们其乐融融的围着我转,他们都很孝顺,定时的陪伴我,给我足够的钱,让我衣食无忧,子孙们笑眯眯天真无邪地喊我爷爷,子女们亲密无间地搂住我脖子,管我叫爸爸,那时,我也可以尽享晚年的美好生活,打着太极拳,与朋友打打麻将,会会象棋……

  这么美妙的幻觉我都不愿意回到现实,我宁愿让时间转瞬流世,让我变成手握拐杖的老头。可我深知这是不可能的事情,这需要用很长的时间来造就而出的,所以我要拼了这条老命为事业,为美好的将来拼搏。但是现在归根结底还是先买双高档的皮鞋再说。路,是一步一步走出来的尽你所能走好每一步吧!

  想完后,我不知不觉地走过了商场一段距离,商场那裹得密不透风的门口,真想上前一脚踹开,进去拿走属于我的皮鞋。不过,请放心,我会扔出我腰包里的钞票的,我是个文明人士。

  看着脚下穿着拖鞋,身披西装,裤腰口袋里还卷缩着我还不会结扎的漂亮领带,再看看还未开门的商场,我的雄心顿时大减一半,“千里之堤,始于足下”,我现在的“足下”就被卡住了,叫我何来“千里之堤啊!乌乎哀哉!

  我的大腿很客观地判断并开始向前挪,但我的视线主观地不愿移开商场,就这样相持了很久,由于身子的位移,头部不得不转回原处而向前看齐。

  那些高傲的白领人士不断地以幻灯片的形式在我脑海中的银屏疼痛的放映着。我有些不愿接受现实,但也无能为力。想想这些事来,我便会发出感慨:世间有太多的事情是事与愿违,但又能怎样,最终不都还得接受。

  往事一幕一幕,寄意酿成一坛烈酒,浓烈而醇香,还有丝丝苦涩。然而苦涩在我心中份量是那么的沉重,我想要暴发,我很压抑,但我又不敢发泄,那样的话,别人会把我抓进猪笼里,然后再抛入大海,把凶狠可怕的鲨鱼喂饱的,我只好沉住气,默默地做一只蚊虫寄生在这个社会上,不肯有丝毫报怨。

  我依旧把手插入口袋,缓慢地朝陌生的前方走去,不知何时才是尽头:脑子里一片空白,空白的头脑,空白的人。

  随着脚步的迈进,零星的路人也开始多了起来,只是这些路人少了几分神情,活像木鱼,也许是这个城市的压力所造成的吧!

  偶见,几个小孩在嘻戏,这是最和谐的一道景致了。

  但是,我再走了几步之后,看到了一处画面,令我的神经顿时紧缩了起来。我犹然地控制住了前进的脚步,并默默地注视着这道令我回眸的画面:一位少妇手中抱着一个婴儿,另一只手牵着一个大概三四来的小男孩。小男孩的眼神总是盯住一群在嬉戏的孩子当中,只是把头转向母亲,看了一眼,见母亲没有在意他,而是跟他的妹妹在亲吻,他便把头低下,继续往前走。这位母亲总是跟女儿亲密却把儿子给忽视了,但我想,在她看来母爱的分配是平均的,没有存在什么偏见的。但这仅仅只是我个人的看法而已。

  母亲走累了,找了歇脚的地方坐下,可母亲刚要向四处找地方,一位带眼镜的先生走了过来,还推了一辆婴儿车。那位眼镜的靠近那母亲,脸上写满亲密的表情,带着一丝微笑,把脸侧到母亲耳旁,讲了一些话语。那母亲羞涩地将头一缩,便把报在怀中的小孩递给了那眼镜手中,眼镜含笑地抱过孩子,朝孩子亲了一口,那孩子也用小巧的“毛头”用力的回敬,还妞力的撇笑。看到这里我也明白了,他们似乎是一家人,可也的确是一家人嘛。那眼镜肯定是那母亲的丈夫,不然他敢光天化日之下对那母亲行如此之礼,他敢吗!

  之后,那母亲一手推着车一手牵着另一个男孩,但脸总是朝着丈夫,与他他搭理却又冷漠了那被牵着的男孩,还好他没有哭没有闹,可男孩总是直盯着那不远处的一群在嬉戏的小孩子群当中,久久不肯转神,瞧那夺目的眼神,总是闪闪发亮,犹如夜空闪烁的明星。贪玩是孩童的本性,从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折射出的光芒,便可一目了然。

  一家人和睦地散步在广场上,悠闲地如一滩沙鸥。

  反过来说,我何时也能有如此一幕呢?嗨!人生之路且漫长,走一步歇一步吧!我岂敢与那眼镜先生一比呢!能娶得到如此美貌贤慧之妻托以终生!那眼镜的气质,我是远在他之下的啊!瞧瞧他,再看看我吧!无论是他的发型,气色,西装,领带,皮革都在彰显一个有水准的城市之标志,而我又恰恰是个黑老土。他们一家真可谓是城市指标的真实的一处缩影,而我却是城市中居无定所的流浪汉,“乞丐”罢了,说好听一点叫“游子”吧。

  眼镜亲完小孩后,他的右手抱紧孩子,可左手显得有些孤单,似乎要找点事做,那眼镜把身体往自己的妻子考了考,随之,把空闲着的左手往妻子的腰搂住。那妻子往丈夫刷了一眼,便悄然地微低着头往丈夫的胸脯靠,嘴边还挂着些许话语,可以想象到情意绵绵的亲密的私语,在细动的双唇间,丝丝托出情话的细腻。

  两夫妻彼此相的双手都在忙活着:丈夫的左手抱着孩子,右手搂抱着妻子的腰:妻子左手则推扶着车,右手牵着另一个小男孩。

  此情此景,真难免让我要定格这种画面,但我想这种画面将成为我脑海深处的清晰的烙印。

  他们像闲云野鹤般,在广场上闲散,全然没有城市压力的压抑,这点我是欣然认同的。身处在城市淤泥之中的我,对城市印象已经基本模糊,我不知什么是城市,也不知该不该挣扎一下,或许我已全然成了鲁迅笔下的阿Q同志了,麻木不仁地像猪圈内待屠宰的一头老母猪了。丈夫跟妻子游荡了一阵子,似乎有些疲倦,他们找了处石椅坐下。

  丈夫把小孩小心翼翼地从手中的孩子抱下并用手把孩子的腿叉开放进婴儿车上,显然这可把孩子乐的:双脚还用力的蹬地,还回过头扫了母亲一眼又回头玩弄车上的玩具。另一个小男孩,他的眼神始终被一群孩子们吸引住了,还在回头观望,他的父亲瞧见了,心疼的摇了摇头,走到男孩面前,蹲下说了些话,既而,男孩使劲地点火,神注满了活跃,父亲则微微一笑,还捏了捏男孩的小脸蛋,起了身,弯了腰,小心而又故意地打了男孩的屁股,嘴上还还说着像是“去吧”之类的话,那父亲的话音刚落,男孩便急速飞身地朝孩子群中去了,犹如欢乐的小牧童,奔驰在辽阔的大草原上,像一匹飞马踏燕的小骏马。

  一对夫妻像是卸下了重任,叹了口气,妻子看上去很累,他捶了捶腰背,望了一下丈夫,那眼镜嘴角上夹着笑意上前扶妻子坐上石椅,自个也坐了下来,丈夫一坐下来便又搂住妻子的腰,这似乎成了他的习惯性动作,那妻子也不懒,也主动地把身体往丈夫身上靠,把头垂在那眼镜的胸膛上,这许是做为一个合格妻子的招牌动作吧!妻子把前额依外了丈夫的脸颊上,两夫妻间就这样相互依靠,相互扶持着,彼此嘴上挂着喃喃细语,可以看得出他们又开始聊聊家常或者别的什么吧。

  我看着看着,不知何时进入了幻想状态,两眼发呆,直愣着看那两夫妻,直到我突然还过神来,才猛然感到一股刺流,原来是他们两口子用疑惑的表情望着我,我自然是不好意思地“才下眉头”了我不敢再去看那夫妻会有何举动,只是默默地低下头,转了个身,便一溜烟的离开尴尬的现场。可我这脑袋里依旧装着刚才的情景,时不时地跳动在每个神经细胞当中,这似乎有意唤起我的童年。

  我的步子渐渐慢了下来。我的第一印象竟是刚才那位当母亲的身影,还有那两个可爱的小孩,哦,我想起来了,大概因为我是个孤儿吧!所以这种独有的母爱会感到特别的敏感。

  说起我的孤儿童年,还真得翻开我记忆深处还残留点的“回忆录”。

  我对我太小的时候的一些事情已经基本模糊,只对后来略长大的后事,有所铭记,至今我还记忆尤新,那是我人生当中无法忘怀的事了。

  在我很小的时候,大概是十来岁吧,我记得我在孤儿院的事情,自我认识这个世界以来,我的童年就被锁在了那所孤儿院了。

  我要感谢我的妈妈,秀珍妈妈是她给了第二个生命。

  说起秀珍妈妈呀,这事还得从头慢慢叙来。听妈妈说我是被人丢弃在门口旁的,但那时孤儿院还没有成立,只是听别人说妈妈是个方圆百里数一数二的大好人,所以远亲近临的有什么麻烦事,都会来找妈妈,妈妈是从不会拒绝别人的求助的。妈妈以前是开小卖部的由于收入还不错,所以又开始做起了其他门的生意,又赚了一大笔钱,可是正当生意兴隆之际,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夺去了妈妈最心爱的人,从此妈妈成了寡妇,但她也从不再嫁,只是断绝了兴隆的生意又开起了小卖部,虽说没什么大赚但日子过得富足,而且还存储了许多积蓄,但是善良的妈妈不忍看到左临右舍的贫困潦倒的生活,她主动把钱借给了他们,并帮助他们寻求脱贫致富的路子,从此妈妈的好心事传遍了整个十里八村的,大家一有麻烦事便找她帮忙,这些基本上是经济上的困难,他们一旦解了困难之后,便会还给妈钱,只有少数的无赖没有这些做。妈的好心事越做越多,直到有一天,在妈回家的路上,她突然听到路旁的草丛中传来阵阵的婴儿哭啼声,由于那个时候正值临近黄昏,光线有些暗淡,视线有些模糊,妈只能凭声音的方向慢慢靠近。终于,妈看到了一个用一些碎布破衣包裹着的小婴儿,妈立刻把这个可怜的被遗弃的小婴儿抱回家,也正是因为这件事人们才知道了妈也会收留孩子,以致于有些父母开始把自己的孩子托付于她。就这样被收留的孩子渐渐地多了起来。大都是把孩子放在妈家门口的,便走了人。

  由于妈没有生育,所以她把这些被遗弃的孩子当成了自己的亲生孩子一般看待,她非常疼爱我们。说起被丢弃的孩子当中我不得不讲讲我的一些故事,这些故事都是妈亲口告诉我的,还有那个被丢弃在草丛中的婴儿也是妈亲口告诉我的。听妈说我也是被人放在大门口旁的,当被发现的时候,那时的我已经是病得奄奄一息了,面无血色,双眼紧闭,连哭啼的力气都没有,只是会慢慢喘息,而且是那么的微弱,至今想到这些情景,我的内心就会不断地在滴泪。那时妈看到我严重的病情后,便马上把我送到省城的医院救治。生命的终止往往在一瞬间,但生命的绽放却是永恒的,是妈给了我第二条无怨无悔的生命。妈,你永远是我亲妈啊!你比亲妈还亲。

  由于我是个被遗弃的野孩子,所以我不知自己真正的生日,后来妈就用我那天刚被捡抱到的时间作为生日,但那对我也无所谓了,反正我从不过生日,别人时常问起我的生日,我就会随便说出一个生日,爱哪天生就哪天生日,特别是我以前大学的同学总是要给我过生日,我总是说过期了。可有些要好的同学硬要问我的生日,说是明年再准备,这让我很是尴尬,我唯独交待出我的出世,这样子之后,就再也没有人要给我过生日,但是只要碰到同学过生日,我就会找个理由推脱掉,反正我也不想去凑热闹,我比较喜欢幽静的环境,交些志同道合之人,足亦。

  我被遗弃的时候,有两三岁左右,也有可能不止,,因为那时我十分弱小,我记得我五六岁的时候,有四五个兄弟姐妹,其中有比我大的,也有比我小的,后来我渐渐大了起来,那些我的玩伴被相继地有人来认领了,唯独我没有!惭愧啊!在我十岁时,我是这个家庭中年纪最大的一个哥哥了。我时常要照顾弟弟妹妹们,而洗衣,煮饭等一些杂活,原本是妈一人在操劳,但是我那时已经会分担妈的一些家务活了。妈也感到很欣慰。我记得我很晚才上学,大概是九岁吧!上的是一所乡村小学,由于年纪较大,所以我学习进步很快,但同学老是在笑话我,说什么我是没爹妈的野孩子。我知道做一个孤儿都会有这样的待遇,所以我总是忍气吞生,不去理会他们,我总是独来独往,但那帮家伙,看我好欺负,便一再缠着我,而且变本加利,把我当猴耍,我心里在想:难道我真的打不过你们吗!我的忍耐已经到达了极限了,你们知道吗!我内心不断地在怒吼,再也不能当个缩头乌龟了,大不了来个鱼死网破。于是我怒气冲天地操起拳头朝一个还在辱骂我的一个同学的脸上飞去,就这样那个同学蓦然倒地,鼻嘴间顿时画成了两川血瀑布,其他同学见状,也都傻了眼了,可我怒气还未消尽,我一个转身便朝另一个男生的脸颊打去,其他同学看到我有如此举动都拔腿就跑,可有一个男生跑的慢,我便急速地跑过去来一个劈腿朝他的屁股踹去,那同学跟不上,重心就扑倒在地,我又狠心地往他腰背上一踢,又踩了一下,发泄出我心里一切的怒火。我便又回头了,对他们以前的行为做了一个简短的评价,并警告他们以后不许再这样了。

  他们在地上翻滚着,听到我的话语后,他们便很恐惧地往后挪动,就这样我很欣然地回了家。原本以为从此以后便可以无忧无虑了,可刚过一天老师便找上门,把事情的真伪扭曲化了向妈说了一翻。

  老师走后,妈的脸色便马上转变了过来,她手中拿着鸡毛掸子,十分生气地命令我跪下,之后便做势要打我,可她下不手,这我是是知道的,所以我不怎么地害怕的,之后,她用鸡毛掸子指着我训道:“平时我是怎么跟你说的,叫你去学校读书,不是去学校跟同学打架的,平时那么听话,这会儿就变了,把同学打的那么严重,都送到医院了,你知道不?你以为家里那么有钱啊!罚你今晚不准吃饭,没有我的话,不准你起来,跪到你醒悟为止。”

  说完,她把鸡毛掸子往桌上一摔,随后便把门关上走了出去,之后屋里只剩我一人,我跪着不敢起身,天色渐渐暗淡下来,屋内的漆黑使我的心有些疲惫,一切都是静寂着的,没有一处响应,我呆滞着的直视地上,我有些疲惫,正当我要睡着之意时,门的方向处传来“吱呀”声,显然是有人进来了,我以为是妈进来了,便打起十二分的精神,跪好。谁知当灯光亮起来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是四妹,她才八岁,却非常听话,跟我感情甚好!她端来一碗面条,摇摇晃晃地走到我的跟前,那些动作真有些惊险,她慢慢蹲下并递到我面前,还满口纯笑着的说:“哥,把这碗面条吃下吧!是我到厨房盛的,没人知道”看到碗里满满的一碗他面条上还铺满瘦肉,顿时让我的胃动力大增,可我忍住了,饶有戒心的问:“是妈让你来的吧!妈呢?”“没有,妈已经睡了”我心里有些纳闷,妈平时都是很晚睡的,咋今天这么早就睡了呢?我没有太在意这个问题,也许今天妈很生气,被我气累了,所以她才这么早睡下。

  “你吃过了吗?他们都睡了吗?”

  “恩……”

  “你盛的时候,妈都不知道吗?”

  她有些迟疑地并迟钝地点了点头。我便放心地接过饭碗,吸了一口香气逼人的热汤,尽管脑子里面还有些揣测,但为了填饱肚子,不管那么多了。四妹用幼嫩而又单纯地双眼看着我,她真是太可爱了。

  我吃了口,又停了下来,也看了看四妹。我嘴里还竭力的嚼着肉突然间,四妹笑了起来,而笑的很大声:笑得很灿烂,很天真,她那莲花般地微笑瞬间把我唬住,我才发觉我有些狼吞虎咽,便也也随之狂笑,不晓得,却把口中嚼着的一团碎肉一同迸出,好久没有笑得这么开心了,到了现在也未曾有几时过快意地狂笑,嗨!可是现在的我实在是笑不出来那般感觉了,这是为什么呢?我还是我啊!我怎么变了人呢!我一时手软,竟连碗捧在手里的力气都使不出来,我便马上支支歪歪地把碗放在地上,并放好筷子,又来一阵狂笑,反正是止不住了,难得开心。

  当时我们真是奇了怪了,竟然相视而笑,越笑越起劲,最后发展为捧着肚子还在笑,四妹笑得都控制不住自己的身体,竟翻身倒地,在地上滚翻,真是个淘气宝。可我笑了一阵后,马上静了下来,在门外不知何时妈站在那里,许是好一阵子了吧,四妹还不知,看我没了笑音,也相继停了下来,并朝我的视线望了过去,随之,她趴了起来,把身体转向妈那边,也没有做出反应,这让我感到有些焦虑,四妹你倒是吭一声啊!这种场面太恐惧了。妈也没有做出反应,只是默默地注视着我们,眼睛似乎有些湿润,在光线的映射下,我看到了妈眼睛里的泪水在抖动,不一会儿,妈便捂着嘴转身就走了,我当时非常害怕而且又很伤心。我当时还小还不懂得妈在想什么,所以我只是糊涂地认为妈是看到我吃了面条又不思悔改地与四妹欢笑,当时我想的比较少只能这样子认为,可现在我不这么认为了,因为我长大了,什么事都懂了,然而我也失去了很多,比如童真。

  后来我问起四妹那碗面条的事,四妹都如数地告诉我了,原来是妈叫四妹端给我吃的。妈的心肠实在是太好了。

  可当时我还不太理解妈的一片苦心,只凭自己的所见而想。四妹看到妈走后,又转过身来并蹲下,端起地上的那碗面,摆到我面前,我低下头,脑子里不知如何反应,四妹喊了一声叫我吃下,我才稍稍缓过神来,看着碗里的面和清瘦的四妹,我嘴里吐了一句:“你吃吧!我吃饱了,我还要继续跪下去”说完,我把眼睛紧闭并垂下头,不做任何的回应,任凭四妹怎样劝慰,最后四妹无奈的走了,因为她知道我的脾气,继续在原地跪下。于是我跪了一晚,等我醒来之时才发现自己已经躺在地上了,显然我的手脚有些冰冷而且非常麻木,不得动躺,只要一动便会跟麻木,我只好慢慢调整姿势,可这麻痹让我觉得有无数只蚂蚁趴到我身上。

  、天还没有大亮,我看间四妹还没醒来便马上把她叫醒,并且用命令的口气让她回房休息。她见我很生气便不敢抵触,乖乖地把衣服给了我,又叫我一起回房休息,但我不答应,她便走了。

  我穿上衣服后,忍着麻痹把姿势调整好,可是在跪的过程中真得很辛苦,而且我还小。

  后来还是妈进来亲自把我扶了起来,我想这也是小鬼头的功劳。那天妈让我去学校,她让我在家自学,一天下来我没看几本书。妈总是从早忙到晚,总是出门在外,可那天倒还是有些意外,她竟早早地回家了,她跟我说她请了个老师特地来教我,让我以后不要去学校读书了,在家读可以让我学得更快,而且不会被学校的同学欺负。

  由于我还算是块料,所以早些的把小学的所有课程都学完了,提前读初中,那时候我的年纪与班上的同学的年纪已差不多了,谁叫我那么晚才读书呢!在初中时,起初与同学们都不怎么说话,在家和在学校的感觉就是不一样,集体与个人的差距是很大的,这点不容质疑。在集体的团队里让我认识到原来我并不孤单,渐渐地我认识了很多班上的同学,由于我的学习水平的提高,有不少同学主动来认我,这其中不下有女生,但我当时是不太在乎这些男女有别的,总是把她们当男生对待,初中过得有些平淡,直到高中阶段,才有所丰采,活动的增加让我很欣然地感到我一点也不比别人差。可是到了大学,我的生活彻底混乱了,没日没夜的上网,漫无目地的在校园外闲逛,不然就是在宿舍睡觉。

  此时,想那眼镜先生,真有些奋然起劲地感觉,想我堂堂活力四射的青年人,会如此不堪,嗨!回头想来我算是总结出了几句内心话:有过素质教育的人,不一定有素质:素质越高之人,也未必有高素质,至少我就是这样的人。

  我越觉的我大不如从前了,我的精神世界已经步入老年阶段了,在我看来,现在的青年才俊都是这个样子了吧!别被他们的外表所蒙骗,其实他们都跟我一个样,内心空虚,缺乏战斗力,以一副病态的面孔来面对生活,谁都有可能是阿Q.

  炳泰啊!炳泰,你倒是醒过来啊!你现在“病”得可是太严重了,什么症状都有可能发生啊!如果再这样沉沦下去,倒不如削发为僧,做个清净无根的佛门中人。你现在的理想在哪里?眼前的目标在哪里,你规划好了吗,还是做一天和尚敲一天钟,这样子生活下去早晚会死亡。

  也许将来的某一天,我病入膏肓,也未必会有是为我苦泣,就让我静静地消失在这个世界上吧!但我请求老天爷也帮我带走我留在这尘世的名号“炳泰”吧,让世间遗忘我的存在,也许只有我的离开才能唤醒那些沉睡而不愿觉醒之人。

  走在路上,我不断地想唤醒自己,但我已经没有勇气了,眼前的景物在我眼里已是一片模糊,一切好像是纸糊帖出来,那般不真实。

  我时常这样胡思乱想,老是喜欢进入幻影的世界,这是个虚空的世界,在那里你什么都可以做到,只有在那里我才能真正地感到快乐的存在,没有悲伤哀愁,一切都是那么美好。然而我的肉躯苟活在这个看得间摸得着的真实世界里,我又很无奈的生活着,我试着找到幻境中的快乐,但至今尚未找到。

  正如一首经典老歌唱的那样“如果大海能够带走我的哀愁,就像带走每条河流,所有受过伤,所有流过的泪,我的爱,请全部带走”然而我只有哀愁和悲伤,没有真正的爱,谁会关住我呢?没有。但我希望如此,我不希望有人来关住我,最好把我抛弃,我是社会的累赘,对社会只会起副作用,我没有精力去挑战人生的舞台,我没有。我只有仅有的资格当一只软棉棉的小虫。我提不起精力,因为当我一提它时,内心就会有恐慌,我是那么经不起失败的挑衅!

  老天爷啊!请原谅我悲哀吧!这不是我的错。

  我这个人是没什么药可救了,我只能是这样了,走一步,算一步,有这顿饭就不去顾虑到下顿饭,在我眼里,下顿饭还离我现在挺遥远呢。

  一切的一切,都会过去的,都会随着时间的风化,落为尘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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