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出教学楼,尹洁雪就从背后跑了过来,白光一闪即站到了他的面前。她胸前扎着白色丝巾,脖子上则缠着另一条青色丝巾,妩媚白皙的脸蛋上带了点红晕,因为奔跑的缘故。
“老师,你真是那么喜欢《安徒生童话》吗?”一口气没平下来。
“是的啊,我从小就看的。难道你们都不喜欢吗?”弗君很是疑惑,“你们才比我小几岁,代沟就比泰山还大了?”
尹洁雪笑笑,风致嫣然,说道:“我也很喜欢的,像什么卖火柴的小女孩、夜莺、 丑小鸭、海的女儿——”她抢着说了一大串故事名称。弗君才想起课堂上她一直乖巧安静,没任何要张扬的意思,以至于弗君都差点忘了她的存在。
“你要不说,我还真一时想不起这些个名字来了,”弗君有点抱歉。
尹洁雪:“我最喜欢里的美人鱼了,她可是海王的公主呢。遇到了喜欢的王子,却没法求爱,最后王子结婚,美人鱼只能孤独痛苦流泪,化为一堆泡沫”。
“一个纯情凄美的故事,安徒生可真了不起哪!”弗君说得有些神圣。
“那当然啦,他的童话是上天送给我童年的一份厚礼。我记得我小时候非常迷恋那些故事,迷恋得不得了,天天睡前缠着我妈给我念故事,一遍又一遍,最后连我妈都厌烦了。”
那当然啦,他的童话是上天送给我童年的一份厚礼。我记得我小时候非常迷恋那些故事,迷恋得不得了,天天睡前缠着我妈给我念故事,一遍又一遍,最后连我妈都厌烦了。“
她接着说:“要是,假如,那些故事情节能看过后马上又忘记,就好了。”
“为什么?”弗君惊奇地问。
“因为可以从新看一遍呀——”
“这就好比法国的伏尔泰读到《一千零一夜》故事后,无限感慨地说,”我多么想把我已经在头脑里形成的那些故事情节都删掉,好再一次,沉浸在书的故事里尽情享受一番“。我说得对吗?”
洁雪嫣然一笑,明媚的笑容里好像阴冷的冬天早已过去。“还是老师知识广博,文史知识,信手拈来。”
一句话把弗君说的心里咯噔一下,脸上微微发烧,像不禁拨弄的含羞草。他之所以记得那个典故,绝非文史知识涉猎广博的缘故;而是他当时正与程静相恋,俗话说 “恋爱中的情人抵半个诗人”,可是他和程静交流时,教科书上的套套知识很快变得乏味,寒窗苦学十年,却没半点“腹有诗书气自华”的气象,自觉一点风流文采也没有,才想到通过阅读文学名著来提升一下。只是等他真正进得图书馆,抱着一大堆文艺书的时候,又俗不可耐的暗叹读不下去。最后只得删繁就简,阅读各类名著导读,够稍稍了解的水平,一旦别人说到时也能夸口亲自读过,还生怕别人瞧出他的底,就把那些文史知识粗粗背了一些,囫囵吞枣。
今天居然用上了派场,居然 还被洁雪赞为“学识广博”,赞辞直让他心虚汗颜。只得讪讪地笑笑,“洁雪,你可真会说话,说得我怪害臊的。我还是头一次听人说我学识广博呢。”
洁雪微仰着头,削尖而精致的下巴张得老开,露出一口细密乳白的牙齿,“老师知道我?知道我的名字?”
“嗯,你名字在校园里挂得人尽皆知啊!”他说的是红色条幅。
“哼,那些男生专爱寻事。”洁雪说完,粉面低垂不出声了。
弗君也觉得忽然没了话,好像家里的电视机忽然断了电。
两人并排默默的往前走着,洁雪的白色靴子嗒嗒的踩在飘落的黄叶上,每一声都那么轻盈那么悠扬。
“你平时缺课多不?” 弗君觉得气氛让他紧张不安,没话找话。
“不多的。” 她摇摇头。
“那以后我的课可不能逃的啊。”
“嗯,你是跟我约法三章吗?”她笑着问。
弗君笑了笑,然后看着她背着一个白色的包走开了。她回头跟他道声“再见”,秀发轻盈的甩过来,在晨光里闪泛着一丝金色。香樟树的叶子轻飘飘的滑过她的头发,顺着白色上衣继续下滑一段后,又恋恋地飘离洁雪的后背。晨光里,她靴子的嗒嗒声盈盈远去,白色的套裙把飘飞的黄叶摇落了一地。
]起了点微风,摸着材料包的手有点发抖,弗君冷不丁打了个寒噤,缩手缩脚的往青年公寓走去。
这天下午,程静早早下班,来到青年公寓里,约好弗君一起去外面用晚餐。黄昏时分下了点小雨,屋外冷冰冰的,程静直把双手往弗君衣袋里缩。学校的小摊贩街依旧热闹,一片灯火通明,喧喧嚷嚷的人群攒动。两人拣了一个石桌子坐下来,程静看到方方的石桌就觉得新奇,说现在到处都是塑料桌子,难得看到这么一个石桌。两人要了烤羊肉、火腿、麻辣猪蹄以及两碗米线,米线很快上来了,烧烤肉类什么的还得等一会儿。程静坐在弗君对面,昏暗的灯光下,她略显憔悴,浅灰色的上衣领子拉得老高,一边夹弄着热气腾腾的面条,一边问弗君:“前不久,小依结婚了,他才多大?那么早就结婚。”
“你不知道吗?他跟我同年的,27岁,也不算小了。你还说他小了,他却是个着急的人,还一直担心结不了婚呢。也许26,7对他来说最好了。”
“那他结婚时一定很幸福很快乐吧,一颗流浪的心终于有了归宿,漂泊的船儿终于有了停泊的港湾。书上面都是这么说的。”
“小依的想法有趣得多,”弗君笑着说“他说男人跟女人结合是对现实生活的妥协,男人是这样,女人也是这样。女人从一出世到长大成人,二十来年的工夫,脑子里不知换了多少个结婚对象。很小很小的时候,去想象有一个王子骑着白马翩翩而来,丢给她一双很漂亮的玻璃鞋,然后她就能跟王子手拉着手相携到老。稍微大点,才发觉这世界上都不流行君主制了,也就没有了王子,现实中只有权贵豪门,出身权贵豪门的年轻男子也就替代成了现实中的王子。再大一点,又发现这些权贵豪门出身的青年公子也不好找,于是降格以求,找个普通富人也好。只是遇上的富翁大多是中老年人了。最后连老富翁这样的金龟胥都到不了手,做不成金丝雀。于是只好平平心气,找个普通男士,将就着过日子。毕竟一个又一个的日子不是那么好应付的。小依说像他这样的朝九晚五兢兢业业工作才保住饭碗的人就属于普通男士。”
程静听了这些怪论,不由得笑了。说:“只要小依他觉得幸福就行,他是普通百姓,普通人的幸福,是平凡了点,可平凡之中处处蕴含幸福。幸福不长久,却时常有。”
“小依他还说来着:他的结婚是幸福的,因为那好比去申领住公房时,前面排了几十号人,前面的王子、权贵豪门、富翁全都过去了,终于轮到他了,他不高兴都不行。”
程静轻轻笑了,身体抖动,筷子上夹着的面条放不到嘴边。“小依那酸溜溜的消极思想,你是他最要好的大学同学,他没有私自传授你,这么博大精深的思想?”
“他呀,现在忙得像盛夏的鸣蝉,一整天叫个不停歇。白天工作八个小时,办公室离家远,光上下班路上来回得花3,4个小时,一个白天就这样占完了。晚上回家吃顿饭,就到了睡觉的时间。还经常加夜班的。时不时还得陪新婚夫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