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所有的女人一样,一一是个爱漂亮的女人。她有一双忽闪的大眼睛,而且是双眼皮,却嫌自己的眉毛不够好看,于是乎,去整形的医院里做了眉毛。做了眉毛之后,确实比原来更有魅力,那确实是一双很妖媚的眼睛,是男人都无法抵挡的诱惑!走在大街上,引起口哨声一串又一串,一一冲我笑笑,说:“你们男人没有一个是好东西!”
我说:“那是啊!男人好色,女人也好不到那里去啊,你们女人不是一样很喜欢看很养眼的帅哥吗?”
“我不是好东西,可你就是喜欢啊!”我有些得意,“在大街上被你挽手走过,感觉真不错,就是有点晕。”
“为什么?”一一满脸的狐疑。
“因为,我感觉自己做了神仙啊,飘起来啦!”
一一只有咯咯的笑,笑的竟是那么的惬意!
一一爱裙子,但是不喜欢那种超短的,她说,那样太妖了。对于上衣,从不敢穿的很低胸,她有他的逻辑,说男人太色了,老是盯着她那里看,不行的!于是乎,在厦门的一个设计师那里设计定做了一套时尚的连衣裙,很遗憾的是我都没有见她穿过,想象一下应该是另一番风味。
女人对于买衣服,是从来都不小气的,只要是喜欢的一定要想办法把它买过来,穿起来在女同事面前炫耀一番,一一也不例外,这或许是女人的天性吧!
女人爱时尚,买东西全凭自己喜欢,对于买来的衣服质量和工艺就让人大跌眼镜。一次,她去买了一件紫色的毛衫,200多块,穿过一次后,就起了很多球。我打趣她说:“起球的叫球衫,起毛的才叫毛衫,这才叫做时尚啊”。她笑笑,“都是你啦,你懂,你识货,就是不陪我去买……”好家伙,终于被她逮到机会了,只好陪他走一遭了,逛逛街了。不过,陪她逛街要又心里准备,幸好我还不怎么怕!
穿鞋子,我就带他去达芙妮,美丽佳人。
爱运动,她只去Kappa或者阿迪达斯、耐克,真是要命!
喜欢牛仔,我就带她去Lee.
要品味,我只有忍痛去一次杰克琼斯,至于香奈儿或者范思哲我是从不敢奢望的。至于要包包什么的,就只好给她买一个她不知情B货的LV啦。
一一倒也没有什么怨言,反而非常的开心,不懂女人心里在想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