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吹风嗡嗡作响,吵得方朝阳更加头痛。
方朝阳实在记不清自己是怎么来到小薇这里,甚至怎么给小薇打的电话,他也回忆不起来。他只记得,昨晚他跟胖大海都醉了。
男人一到三十,身体走下坡路,酒量似乎也跟着走上下坡路。以前在大学时,方朝阳记得自己跟胖大海一人吹过一瓶二锅头,第二天照样参加学校运动会,咋地没咋地。现在毕业刚刚没几年,便有点好汉不复当年勇了。岁月是把剑,杀人无形,想想实在吓人。
方朝阳还记得,昨晚他睡在了胖大海家。
后来,出了点意外,导致他冒雨离开。但是,离开胖大海家之后又发生了什么,方朝阳想不起来。记忆,在这里出现一段奇异的空白。
电吹风仍在嗡嗡作响,方朝阳仍在头疼欲裂。衣服总算吹干些许,尽管摸上去依旧潮乎乎的,但至少已经像点样子了。
方朝阳匆匆穿上衣服,掏出钱夹。
钱夹也被雨水淋湿,钞票被洇成透明状。方朝阳抽出两张湿漉漉的钞票放到桌上,逃也似的离开小薇住处。
7
淅淅沥沥的小雨依然飘洒着,这雨很是缠绵,即不肯下急,也不肯停下。雨中大连街头,散发着清新之美。这座年轻城市依山傍海,如同一座巨大的、建在花园中的城市或者说是建在城市中的花园。出租车经过宽阔空旷的人民广场,方朝阳看到一群鸽子在雨中觅食。这些精灵般的小生命,在雨中信步闲庭。也只有在这样的天气里,它们才会是广场的主人。而在晴朗日子里,放风筝的人会抢走原本属于它们的领地。
一座城市就是一本厚厚的书,不管是年轻都市,还是古老城邦,翻开扉页,里面便有永远也读不完的喜怒哀乐。在这座城市生活多年以后,方朝阳觉得自己的生命已经融入这座城市,成为城市血管中一粒干细胞。尽管,这座城市曾给他留下一些痛苦记忆,但他,依然爱它,就像他依然爱她一样。
昨晚,他不知道自己都干了些什么,他宁愿那是一场虚无之梦,从来不曾真正发生过。但是,他又知道不是梦,且隐隐约约还期盼着,让那一刻凝固成永恒。
昨晚的雨声,让人心碎。路灯光线被雨丝切割成碎片,透过玻璃窗,洒进卧室。她脚步很轻,像只猫一样悄悄溜进卧室。光滑的真丝睡衣轻轻褪落,裸露出白晰的娇躯。在雨夜里,那一片白是那么醒目,以至于刺的方朝阳眼球都疼了。这身体,他曾经是那样熟悉,现在,却有几分陌生。身体依然如当年般洁白、曲线玲珑,却又比当年丰满了许多,也更加诱人了许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