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光亮起,方朝阳终于看清周遭景物。这是一间简陋出租屋,里面除去一床、一桌和一个简易衣柜之外,别无长物。白灰墙面上爬满黄的、绿的、黑的痕渍,屋子里四处飘浮着劣质香水与刺鼻的腐霉气息。这两股味道交织到一起,令人作呕。
此时,方朝阳也认出了身边女人。
“小薇,我怎么在你这儿?”方朝阳觉得自己像在做梦。
“还好意思说,昨天半夜给我打电话,非要让我去接你,说是在八一路等我。”小薇打着哈欠,满面倦容,“我说外面下着雨哩,明天吧!你死活不肯。害得我半夜打车兜一大圈,好不容易才在桃源桥下边找到你。我找到你时,你躺在水泥地上,浑身湿淋淋像只落汤鸡,喝的连路也不会走了,跟个死猪似的,累死我了才把你背进屋。”
“是吗,我怎么一点都不记得了。”方朝阳有些窘迫。
“想不认账呀,喏,你脱下来的衣服还在那儿堆着呢!”小薇说着,朝屋门边指了指。
方朝阳看到自己衣物,湿漉漉、脏兮兮地堆放在一张四脚方凳上。
小薇是个歌厅小妹,方朝阳认识她有一年多了,有时也会带生意场上客人光顾她,彼此算是很熟悉。不过,方朝阳还从未来过小薇住处,一般都是在外面开钟点房,“滋儿”完涮涮就走人,方便快捷。
小薇的住处真够简陋,特别是里面这股怪味儿让方朝阳无法忍受,觉得胃里一个劲儿翻酸水,再呆一会儿也许就要吐。
“几点了?”方朝阳搓着发木的额头问。
小薇懒洋洋看一下放在床头的手机,“九点半。”
“我得走了。”方朝阳吃力地从床上爬下来,“回去还有事儿。”
“你怎么走?那衣服还能穿吗?湿漉漉的,你也不怕生病?”
衣服确实有点不像样子,湿漉漉不说,还沾满泥巴。穿着这身衣服,方朝阳还真有点不太好意思出门。
“得了,”小薇一边随手往身上套内衣,一边懒洋洋地说,“我用电吹风给你吹吹吧!”
小薇并不算漂亮,身材也不怎么正点,腿太短,腰还长,不成比例,脱光了也不怎么诱人,还不如穿上衣服顺眼。但是,在方朝阳认识的所有欢场女子里,小薇却是他最常光顾的一个。方朝阳经常来找小薇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她的眼睛长得与叶晓虹有几分相似。
她们都是丹凤眼,大大的眼睛,眼角处微微上挑,透着一股子张扬的生命活力与无法用语言表述的俏丽。只不过,叶晓虹眼神里永远充满诗意,哪怕生气时,眼神都是那么清澈迷人。而小薇,哪怕做爱时,眼神里也只有浑蚀的木然与倦慵,让人读不出内容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