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的主人公是一所中学的初中生,名叫林俊,他的学习成绩一向很好,可以说是班里的尖子生,而且父母对他的期望也十分的高。林俊并不喜欢学习,每一个曾从中学时代过来的人都会知道那个时期的乏味,每天的功课让人透不过气来,他所唯一热衷的就是看小说并不像其他中学生那样只是喜欢武侠小说,相比之下他更喜欢外国的古典名著,并在其中品味着各式的人生,于连的失败,杜洛瓦的成功,茶花女的凄凉,曼农莱斯伐的悲伤,都使他感到了生活的灰色面。让一个本是外向的孩子变成了内向的阴谋者,因为他的年纪阴某家这个词对他是太奢侈了。
他变的过于工于心计,这样的好处是他改变了曾经被欺负的局面,他结识了许多社会上的不良轻年,并先后与之成为了朋友,随着经历的曾多,很快的林俊又变的开郎起来,然而那却只是表面上的,只在人前很健谈,而所说的也只不过是些漂亮话而以。
青春的躁动让他喜欢上了班的一个女孩子,她学习成绩十分的优绣,而且心地善良,也由于坐次的关系他们常有说话的机会。他用心良苦的接近着自己钟意的女生,虽然说那个女孩子并不是班上最漂亮的女生,但是她的每一个表情每一个动作都让林俊着迷,就连与她一同作值日都会有着一种难以抑制的快乐。
林俊就这样的真心的爱着女孩子。但他却从未向她表白过,他怕,他怕在表白了以后就连朋友也作不成,女孩子也没有表露出什么,似乎只是把林俊当作了一个比较好的朋友,就这样的持续着那种似是而非的朋友关系。
在此期间,又发生了一个小小的变节,使林俊的心情一下子变得很坏,因为一个少年在感情的迷茫期太需要一个人来给他些勇气倍他聊天了,而林俊却没有什么知心的朋友,无论他怎么样的用心掩盖着自己的心情,但是还是被母亲知道了事情的缘尾,而母亲所作出的保证确并没有实现,没有为他保守这个密密,这使林俊很失望。因为那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信任一个人,但却只得到了背叛,这使他第一次感到了孤独,
或许这在其他人眼中看来并没有什么,而林俊却是一个有着悲剧想法的年轻人,总喜欢将自己想像成为一场悲剧的主人公,这使他自己与母亲失和,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不懂得感情的人总是觉得想要去获得一份感情就必须得要自己拥有某种荣誉,只有在光环的包围之下感情才显牢固。
我想这应该是那种极为虚伪的人才会有这种想法,而林俊却偏偏有着这样的想法。在当时的情况而讲,想有所成就,强过他人的地方就只有努力学习,因为那时他还是一个学生。但林俊却在这一点上远不及那个女孩子,如果在别人会选择放弃或是发奋图强,成为强者。而林俊却又一次的作出了笨拙的举动,整天不知所措。
女孩子对他的太度因此而渐渐的冷漠,在这里我们唯一值得赞赏的便是他敏锐的观察力,他清楚的知道女孩子对他已经没有好感可言,在这段感情失败告终的同时,他几乎失去了所有的信心和斗志,在学习上也是一落千丈,从前每考必胜的他如今已经成了班上的“后进份子”。跳课,逃学已经习已为常,此后又因与本校的学生发生了一场流血冲突被迫休学一周。使他彻底失去了留在那的勇气。此时父母给他的关怀对他而言已经不再重要,最终只得退学,父亲通过熟人几经周折终于送他去了一所中专学校,这是一所以财会和微机为主的学校。
而财会和微机却是他从未接触过的,听着父亲的鼓励,看着他充满了期望的目光,林俊没有选择,只能尽力学好它。到了一个新的环境,他本以为可以重新来过,但却又让他大失所望,由于报名时已经是十一月末,他几乎要靠自学为自己补完一个学期的课,这对他来说是很难,但父母的期望加之本不富裕的家境,一再的因为自己的学业“投资”迫使他不能放弃,整整一个寒假,他不曾休息过,认真的看着会计科目,好像是一部记忆的机器,刻苦的练着打字,这使他成为班上的一个亮点,又使他很快的娇傲。
青春的生活本应该是快乐的,春天的阳光也无法比它更加灿烂,林俊喜欢去旱冰成,并不是因为他喜欢这项运动,而是那里的环境,是一种沉醉堕落的气份,昏暗的光线,近乎于疯狂的音乐,这都可以使他忘记不开心的事。
又是一个晴空万里的假日,六月的天气虽不是十分炎热,但一身湛兰的西装还是让林俊觉得酷署难当。旱冰城内的空气并不新鲜,似乎空气中都夹着水珠,林俊已经湿透的衬衣足以证明这一切。
按林俊的计划这个星期天是不应该在这里过的,但是因为他的朋友过生日,大家经过讨论决定,来旱冰城为于金城庆祝生日,原因很简单——省钱。
林俊由始至终的坐在长椅上,看着自己的朋友以及许多素不相识的人极速的滑着,林俊脱下了西装,并解开了衬衣的扣子,因为天气太热了,而室内却没有空调,林俊的作法是最好的向躁热投降的方式。
“嗨!怎么了,为什么不一起来呢?”说话的就是于金城,他是林俊最好的朋友,至少现在是的。因为如果有麻烦还是找他帮忙比较好,比如说与别人打架,一般人都没有他有实力。至少于金城的结识面比他认识的其他人要广,找来的帮手也多。
林俊看了看他:“大哥!你没见我热成这样!”林俊苦着脸。但最终还是没有拒绝,滑了好长时间,林俊觉得太热了,想回到刚刚的地方休息,因为他的西装放在那里。
“你干什么?放下我的衣服!”林俊愤怒的对一正欲翻他衣服的轻年大喊。那人很识趣的放下衣服走掉了。林俊正在整理衣服,两个女孩子在他身边的座位上停住。
“哎!小颖!你的包怎么没有了?”另一个女孩子好像真的发现自己丢了什么,在的在座位的四周找寻找着。
“你想找什么!”林俊问那女孩子,“我的小包包里面有我的钱包!”林俊突然想起了刚刚的轻年的手里却实有一个女式的小提包。他没有多说什么,只是满场的悠闲的滑着旱冰。
“你在这里,把手里的那个小包给我,快!我不希望里面少任何东西!”林俊终于在一处角落里找到了那个让他十分厌恶的青年。
“你他妈的没事找事!你怎么谁的闲事你都管呢?看来你是想试试!”轻年的话音未落就已经有五六个人把林俊围在圈里。
林俊笑着看看他们,“你们人多就很了不起么?我的兄弟也不少!”林俊说着打了个响哨,一下来了几十人,都是来给于金城过生日的“混混”,轻年感到了事情的严重性,马上决定讲和,条件是他留下偷的东西,但要放他们离开,林俊点头。
大家见没事,便又去各玩各的,林俊提着包在场里找了一圈,但却都没有那两个女孩子的影子,他无意间向门口望了一眼,看见了那两个女孩子,正在换鞋,准备离开了。林俊忙滑过去,可等林俊到了门口,两个女孩子已经走下了楼梯,林俊打开皮包,里面真的如其所说的有一个钱包,是一个很漂亮的钱包,上面有一个女孩子的照片,照片上的女孩子很漂亮,但只是在眉宇之间有着一种说不出的忧郁,钱包里是一叠百元大钞。
林俊一面换着鞋一面犹豫着是不是要如数的给她,因为他的家境并不好,这笔钱对他来说并不是个小数字,最终他还是决定作一次好事,在一楼的门口林俊赶上了那两个女生,“喂!走那么急呀!美女,钱包不要了?”
女孩子接过了皮包,用一种异样的目光打量着林俊,林俊一脸严肃的讲出事情的经过,他不想被人误会,作了好事又被人当贼那就太亏了。
女孩子突然笑了笑“谢谢你!不过我今天还有事,不如给你些钱好不?自己去吃些什么吧。”
我林俊的表情骤然变冷了,似乎可以从他的目光中看到愤怒。林俊没再说话,也没有接她的钱,只哼了一声,转身就要离开。
“等一下,我刚刚只是想试你一下,那!这是我的电话,明天吧!明天是星期一啦,你有时间么?算了!哪天都可以,打电话给我好吗?请你客!”
林俊回头接过了她的电话“你叫什么?我叫林俊!”
“我姓薜,薜颖!”
两个女孩子坐上的士,消失在人海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