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这里金可傻傻地笑了起来,这时桌上的多功能通讯器响起了一阵节奏强烈的摇滚乐。金可拿起通讯器,看到屏幕上出现张虎的影像正对他说道:“老大,我们都在凤凰楼餐厅等你来吃饭呢。快来啊。”
“哦,马上就来。”说完就准备关掉通讯器,突然想起什么:“那几个小妞叫上没有,多么美好的夜晚啊,没女士陪那可太扫兴了哦。”
“放心吧,早就叫来了就等你来开席了,你不叫紫云一起来吗?呵呵。”张虎爽朗的笑着说。
“不用了,她回家陪她爸爸了,我马上就看来。”说玩就关上了通讯器。
凤凰楼门口一个戴着头盔,穿着黑色皮衣皮裤的人从一个形状古怪的摩托车上下来。他一下来就摘下头盔,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几乎能遮住半个脸的大墨镜戴起来,酷劲十足的走进了凤凰楼。一进门站在超大的大厅里,头上是一个巨型的水晶吊灯,照得整个大厅是金碧辉煌,光亮得能清楚的看见人影的地面上,有一个很大的圆环围着展翅的凤凰图案。大厅里人来人往,却也没多大喧哗,一看就知道这些西装革领,珠光宝器的男男女女就知道来这里吃饭的应该不是普通市民。这个酷酷的年轻人显然和这里人的打扮格格不入,他也没多在意,走到一个穿着红色旗袍漂亮的迎宾小姐面前问了几句,就径直朝大厅里面走去。他走到一个包房前推门进去。
里面的人都埋怨他说:“老大啊,怎么现在才来,我们都快饿死了。”
“你们这帮小子有了吃就忘了老大了啊。”
张虎连忙说:“那有啊,这不都在等你老人家来开饭呢。”
众人都应和着说:“是,是。”
“唷,你就算帅也不用搞这么个墨镜吧,未必你怕帅到引起骚乱啊。”一个叫马丽的褐发女子说。
另一个女生说:“是啊,这里可是室内,吃饭就不用搞这么酷了吧。”
说着一个男的就要去摘他的墨镜,还说:“大哥,你这墨镜什么时候买的?是名牌吧,我怎么没看你戴过。”
“是啊,我也要看看。”大家就边说边去抢他的墨镜。
抓的抓手,按的按脚,就这样大家合力把他的墨镜给抢了下来。当大家摘下他墨镜时都有些觉得不可思议地咦了一声。原来他们看到他左眼成了熊猫眼,右眼下贴着胶布,鼻梁上也贴着胶布。
“老大,谁把你弄成这样?兄弟们替你报仇。”张虎狠狠得捏着拳头说道。
“对,给大哥报仇,肯定是刚才那帮小子。”其余的男生都忿忿地说道。
“哼,那帮杂碎,他们可伤不了我,我金可是什么人你们还不知道。”他不屑的说道。
“那就怪了谁还动你的手。”张虎仿佛在思考着什么地说。
金可摇了摇头无奈地叹了口气道:“唉!我刚才去找紫云拿今天上课的笔记就成这样了。”
大家一听都哈哈大笑起来:“原来你又惹那丫头不高兴了,哈哈。”
“我那有敢惹她啊,刚才班里那个李明说要请她看什么狗屁电影,我不许,他就发脾气了,莫名其妙。”
金发的莉莎连忙说道:“才不是呢。紫云怎么会接受李明的邀请,她生气是因为你刚才和一群女生搂搂抱抱的。”
一个平头的小伙子说:“那也不用下手这狠吧,我们老大从工商管理系转历史系不都是为了她啊。”
一个带眼镜的女生笑着说道:“想不到我们号称”杀手荆轲“金大侠怕个女生,嘻嘻。”
“我才不怕她呢!我是爱她,才不和她计较。再说那个什么”杀手荆轲“也不知谁给我起的绰号,也许只是和我的名字同音才这样叫我的吧?反正我觉得难听死了。”金可连忙辩解道,他真搞不懂他父亲为何要给他起这样的一个难听的名字。
一个长发的男生接着说道:“我觉得这个绰号不错哦,挺有杀气的,很酷哦,再说荆轲怎么说也是个英雄哦。”
“荆轲也算英雄?他只不过是个骗吃骗喝的江湖骗子而已。”金可不以为然地说道。
张虎不同意他的观点说道:“怎么说是江湖骗子,他可是第一个敢去刺杀秦始皇的人哦,不说他成功与否,光说他的勇气就能算是英雄了。”
金可不屑地说道:“我虽然读书不怎么用功,但我们可都是读历史的哦,历史上关于荆轲这个人物的记载我想大家应该比我清楚哦。我说他是江湖骗子可是有理由的。第一他跑了好几个国家,骗不到吃喝的,所以他就跑到燕国去骗太子丹;第二他和盖聂比剑,打不过人就扬长而去;他和鲁句践下棋,下不过人就悄悄跑了。可见他是一个心胸狭窄的人。第三太子丹催他几次去刺杀嬴政,他都说等一个武功高强的人一起去,谁知道他是真等人,还是不敢去,这点说明他是个贪生怕死的人。自己明明武功差,还到处吹牛,最后也就只有落个自作自受的下场。我看他根本就不会功夫,不然怎么离那么近拿把涂剧毒的锋利匕首还连嬴政的皮都没伤到呢?”
莉莎也有些不赞同金可说道:“照你的你那样说,那太子丹是个傻子了。”
金可说道:“历史的细节谁能说得清楚,唯一能知道的是荆轲去刺秦失败丢了性命。如果太子丹不是傻子的话,那很有可能他另有目的,比如说他想借荆轲的手逼死樊于期。”
张虎说道:“太子丹有什么理由杀樊于期,如果荆轲是骗子他易水一别怎么不逃走?”
金可想了想说:“杀了樊于期至少可以卖秦王一个人情。还有他怕荆轲逃跑所以派了秦舞阳这样个人跟着。太子丹知道派谁去都杀不了秦王,所以派荆轲去送死只是想告诉秦王他根本没有想杀他。他以为这样秦王就不会攻打燕国了啊。”
这帮人不愧为是学历史,就这个历史问题讨论了半天,不过最后大家都一致认为金可说的都是歪理
“不说这些了,今天兄弟们是来快活的,来干杯!”说着就举起了酒杯和大家一饮而进。
于是大家就你说我笑好不热闹地吃起来。
酒过三旬菜过五味后,金可看到大家都余兴未尽,就说:“走,我们去野猫再喝上几杯,再活动活动动身子。”
“好啊好啊,我还没有去过呢,听说那里蛮热闹的。”莉莎高兴的手舞足蹈。
